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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黃千豪 - 研習資訊 | 2021-11-11 | 點閱數: 550

說明:   

一、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神、培育教師具備生命教育專業素養,本學分班依教育部1101025日臺教師()字第1100134940號函辦理,請貴校薦派教師參與進修。

二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,生命教育在高中為必修1學分之科目,亦是十九項重要議題之一,其核心內涵已全面融入各教育階段課程中。

三、本學分班規劃專門課程1531學分,預計於臺北、臺中與高雄各開設1班,詳細內容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
  • 12 第九期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科課程.pdf
    1) 12 第九期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科課程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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