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符合資格學生於 115 年 2 月 24 日(星期二)前提出申請檢附以下相關資料,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(一)國防部、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恤亡給予撫令證書。
(二)戶籍謄本及其他證明文件。
(三)申請書
南資信箱
永仁Gsuite
教室預約
進階搜尋